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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春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

2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4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基法第32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8條第4項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4/12/09
桃園市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113年府勞檢字1130302220號
20,000 元
2021/03/09
桃園市
勞基法第38條第4項
未發給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特休未休日數之工資
110年府勞檢字1090346939號
20,000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