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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根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

9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12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;勞動基準法第39條(1次)、勞基法第22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24條第1項(1次)、勞基法第59條第1項第2款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6/05/05
新竹縣
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
未逐日計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
115年府勞資字 1153932158號
20,000 元
2025/03/10
台南市
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;勞動基準法第39條
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。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。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。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。
南市勞安字第1140204517號
80,000 元
2022/06/07
桃園市
勞基法第22條第2項
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
111年府勞檢字1110116176號
20,000 元
2020/06/08
桃園市
勞基法第24條第1項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
109年府勞檢字1090074073號
— 元
2019/01/08
桃園市
勞基法第59條第1項第2款
勞工於公傷病假期間,雇主未按其原領工資數額補償,或醫療期間屆滿二年,勞工喪失原有工作能力,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補償,雇主未一次給付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工資補償責任
107年府勞檢字1070245498號
— 元
2018/02/01
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
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
北市勞動字第10641438600號
— 元
2017/08/06
桃園市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106年府勞檢字1060149911號
— 元
2017/06/06
桃園市
勞基法第46條
僱用未滿18歲之人從事工作,未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
106年府勞檢字1060057447號
— 元
2016/12/30
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24條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;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北市勞動字第10542699200號
—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