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偉綸即蘭陽小吃
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4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基法第23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24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0條第6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8條第4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4/11/04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23條第2項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,或未將發放工資、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、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,或未保存勞工工資清冊5年 113年府勞檢字1130262708號 |
10,000 元 |
| 2024/11/04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113年府勞檢字11302627081號 |
10,000 元 |
| 2024/11/04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0條第6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113年府勞檢字11302627082號 |
10,000 元 |
| 2024/11/04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8條第4項 未發給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特休未休日數之工資 113年府勞檢字11302627083號 |
1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
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