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相瑤即米的企業社
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4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基法第24條第1項(1次)、勞基法第24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2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6條第1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4/11/04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13年府勞檢字1130252662號 |
10,000 元 |
| 2024/11/04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113年府勞檢字11302526621號 |
10,000 元 |
| 2024/11/04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雇主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逕自分配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間於其他工作日;或雖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,每日超過二小時或每週超過四十八小時 113年府勞檢字11302526622號 |
10,000 元 |
| 2024/11/04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113年府勞檢字11302526623號 |
1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
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