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妍即淇諭商行
1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8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6/07/06 屏東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,其中1日為例假,1日為休息日;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,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;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;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。 屏府勞動資字第11501595120; 11501595121; 11501595122; 11501595123號 |
8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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