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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峰股份有限公司

4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5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基法第32條第2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24條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6條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4/09/02
雲林縣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
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113年府勞動一字1133423418號
50,000 元
2019/10/04
雲林縣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1日不得超過12小時;延長之工作時間,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。
府勞動一字第1083415401號
— 元
2016/09/05
雲林縣
勞基法第24條
未依規定加給延長工時工資
府勞動一字第1053414806號
— 元
2015/10/01
嘉義縣
勞動基準法第36條
未依勞基法第36條規定:勞工每七日,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,做為例假。
府授社勞資字第1040175679號
—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