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峰股份有限公司
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5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基法第32條第2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24條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6條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4/09/02 雲林縣 |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13年府勞動一字1133423418號 |
50,000 元 |
| 2019/10/04 雲林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1日不得超過12小時;延長之工作時間,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。 府勞動一字第1083415401號 |
— 元 |
| 2016/09/05 雲林縣 |
勞基法第24條 未依規定加給延長工時工資 府勞動一字第1053414806號 |
— 元 |
| 2015/10/01 嘉義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6條 未依勞基法第36條規定:勞工每七日,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,做為例假。 府授社勞資字第1040175679號 |
—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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