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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志鴻即東京熱炒酒場

3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9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80條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4/03/06
高雄市
勞動基準法第80條
拒絕、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。
高市勞條字第11330261400號
30,000 元
2022/12/08
高雄市
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
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
高市勞條字第11138246200號
20,000 元
2022/01/07
高雄市
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
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;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
高市勞條字第11039007600號
40,000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