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湧傑即曜穩水電工程行
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8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5/04/21 南投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未依規特算特別休假未休工資 府授勞資字第1140095805號 |
20,000 元 |
| 2025/04/21 南投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未依規定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,1日為例假,1日為休息日 府授勞資字第1140095781號 |
20,000 元 |
| 2025/04/21 南投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府授勞資字第1140095751號 |
20,000 元 |
| 2025/04/21 南投縣 |
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府授勞資字第1140095676號 |
2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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