柯俊銘即奕豪工程行
6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6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(2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2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9條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3/01/05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未依法給付延長工時工資 竹環字第1110037416號 |
40,000 元 |
| 2022/09/05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39條 未依法給付國定假日延長工時工資 竹環字第1110022522C號 |
20,000 元 |
| 2022/09/05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 竹環字第1110022522B號 |
40,000 元 |
| 2022/09/05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休息日出勤未依法令標準加給 竹環字第1110022522A號 |
20,000 元 |
| 2022/07/05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七日內未有一日例假 竹環字第1110016105B號 |
20,000 元 |
| 2022/07/05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 竹環字第1110016105A號 |
2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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