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特儀股份有限公司
8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72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2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4條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5條;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6/02/09 高雄市 |
勞動基準法第24條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。 高市勞條字第11440790700號 |
120,000 元 |
| 2024/10/18 新北市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55677號 |
80,000 元 |
| 2024/04/19 新北市 |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 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34167號 |
40,000 元 |
| 2023/02/17 新北市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新北府勞檢字第11147726651號 |
80,000 元 |
| 2023/02/17 新北市 |
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 未依規定置備工資清冊 新北府勞檢字第1114772665號 |
40,000 元 |
| 2022/04/06 台北市 |
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5條;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未達基本工資;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;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;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;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1160040591號 |
360,000 元 |
| 2020/01/03 台北市 |
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;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北市勞動字第10860731221號 |
— 元 |
| 2017/12/01 台北市 |
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0636018800號 |
—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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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