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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秉豪即炳好小吃店

2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4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24條第2項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6/04/15
新竹市
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
更換班次時未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。
府勞動字第1150044648號
20,000 元
2025/01/10
新竹市
勞基法第24條第2項
休息日工作未依法令規定倍率計算加給工資(亦未補休)
府勞動字第1130194498號
20,000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