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涵碧樓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

4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6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9條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5/02/21
南投縣
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
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
府社勞資字第1140045848號
20,000 元
2020/11/05
南投縣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,其中一日為例假,一日為休息日。
府社勞資字第1090258299號
20,000 元
2020/11/05
南投縣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;延長之工作時間,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,但雇主經工會同意,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,經勞資會議同意後,延長之工作時間,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,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。
府社勞資字第1090258294號
20,000 元
2017/04/17
南投縣
勞動基準法第39條
假日休息工資照給及假日工作工資加倍。
府社勞資字第1060082210號書函
—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