淳紳股份有限公司
1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6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19條;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3/09/05 台北市 |
勞動基準法第19條;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未依規定發給服務證明;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;勞工之特別休假,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,雇主未發給工資 府勞動字第11260090391號 |
6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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