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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境環保工程行 (張澤振)

2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4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1/05/05
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
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
年度終結而未休之特別休假日數,未發給工資
竹環字第1100009411B號
20,000 元
2021/05/05
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違反每7日中應給予2日休息,其中一日為例假,一日為休息日之規定。
竹環字第1100009411A號
20,000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