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境環保工程行 (張澤振)
2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4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1/05/05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年度終結而未休之特別休假日數,未發給工資 竹環字第1100009411B號 |
20,000 元 |
| 2021/05/05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違反每7日中應給予2日休息,其中一日為例假,一日為休息日之規定。 竹環字第1100009411A號 |
2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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