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
5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6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4條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0條第6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8條第5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2/03/05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 二周內未有二日之例假 竹環字第1110002314C號 |
20,000 元 |
| 2022/03/05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未依法令標準加給 竹環字第1110002314B號 |
20,000 元 |
| 2022/03/05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給勞工 竹環字第1110002314A號 |
20,000 元 |
| 2019/09/09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0條第6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108年府勞檢字1080168640號 |
— 元 |
| 2019/09/09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8條第5項 未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,記載於勞工工資清冊,或未每年定期將上述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。 108年府勞檢字10801686401號 |
—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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