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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品餐飲股份有限公司

18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57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4次)、勞基法第32條第2項(2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4條(2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5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6/03/13
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700502號
144,000 元
2025/11/07
高雄市
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5項
使妊娠或哺分娩或流產之產假及工資於夜間工作。
高市勞條字第11437604700號
90,000 元
2025/04/21
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60273號
96,000 元
2024/12/05
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北市勞動字第11360272571號
50,000 元
2023/12/05
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
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
府勞動字第11260350661號
20,000 元
2023/11/10
台南市
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
晝夜輪班制更換工作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
南市勞安字第1121348603號
50,000 元
2023/02/04
嘉義市
勞基法第38條第2項
未給予勞工自行排定特別休假之權利。
府社勞字 第1121600162號
20,000 元
2022/06/17
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新北府勞檢字第1114738676號
50,000 元
2021/01/05
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,其中1日為例假,1日為休息日
北市勞動字第10960674851號
50,000 元
2019/05/05
新竹縣
勞基法第24條第2項
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,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其 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...
107年府勞資字1070006714號
— 元
2018/09/03
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
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
北市勞動字第10760028381號
— 元
2017/08/06
桃園市
勞基法第39條
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
106年府勞檢字1060121400號
— 元
2017/06/06
桃園市
勞基法第30條第6項
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
106年府勞檢字1060062350號
— 元
2016/11/06
桃園市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
未依法定程序延長工作時間
105年府勞檢字1050242029號
— 元
2016/10/19
高雄市
勞動基準法第24條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
高市勞條字第10536951300號
— 元
2016/09/10
桃園市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105年府勞檢字 1050207690號
— 元
2016/05/18
高雄市
勞動基準法第24條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
高市勞條字第10531195100號
— 元
2014/06/06
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
正常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府勞動字第10330865500號
—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