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和客運股份有公司 (吳東瀛)
1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45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基法第24條第1項;勞基法第24條第2項;勞基法第35條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4/04/10 基隆市 |
勞基法第24條第1項;勞基法第24條第2項;勞基法第35條 未依法給付勞工平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;休息日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繼續工作4小時未有30分鐘休息。 基府社關罰貳1130206115 |
45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
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