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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爾摩沙物產國際股份有限公司

2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31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24條;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;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;勞動基準法第38條;勞動基準法第39條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4條;勞動基準法第36條;勞動基準法第39條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0/12/04
高雄市
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24條;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;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;勞動基準法第38條;勞動基準法第39條
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;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;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;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;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;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;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;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
高市勞條字第10937935600號
310,000 元
2019/11/07
高雄市
勞動基準法第24條;勞動基準法第36條;勞動基準法第39條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,其中一日為例假,一日為休息日;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
高市勞條字第10837189000號
—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