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禾頡物流有限公司

13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2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2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8條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6條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0/08/10
台南市
勞動基準法第38條
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。
南市勞安字第1090791471號
20,000 元
2019/09/10
高雄市
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
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
高市勞條字第10832433500號
— 元
2018/07/10
台南市
勞動基準法第36條
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。
府勞檢字第1070672409號
— 元
2018/07/02
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
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;勞工之特別休假,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,雇主未發給工資
北市勞動字第10732299100號
— 元
2017/09/10
台南市
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9條
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。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。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。
府勞條字第1060810597號
— 元
2017/08/08
高雄市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高市勞條字第10633979900號
— 元
2017/08/06
桃園市
勞基法第22條第2項
工資未全額給付勞工
106年府勞檢字1060146756號
— 元
2017/02/10
台南市
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24條;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。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。 變形工時制度未經勞資會議通過。 出勤紀錄未詳實登載。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。
府勞條字第 1060061505號
— 元
2016/07/29
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24條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7條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;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
北市勞動字第10530417400號
— 元
2016/07/10
台南市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;
府勞條字第1050600528號
— 元
2016/07/05
高雄市
勞動基準法第24條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;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
高市勞條字第10533945400號
— 元
2016/04/10
台南市
勞動基準法第24條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府勞條字第 1050234915號
— 元
2014/10/31
高雄市
勞動基準法第38條;勞動基準法第39條
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;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
高市勞條字第10336107200號
—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