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頂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
2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4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2/12/14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一日工作逾12小時 南環字第1110020429號 |
40,000 元 |
| 2019/04/29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第22條第2項:「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。」 第32條第2項:「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。延長之工作時間,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。」 南環字第1080011536號 |
—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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