積佳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
1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6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5/11/11 新竹縣 |
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,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,依下列標準加給:一、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按平…;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勞工工作時間;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,由勞工排定之。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,得與他方協商調整。 114年府勞資字1140386441號 |
6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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