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麗娟即富麗企業社
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4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9條(2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7條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0/07/14 南投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9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、休息日、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,工資應由雇主照給。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,工資應加倍發給。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,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,亦同。 府社勞資字第1090166622號 |
20,000 元 |
| 2020/07/14 南投縣 |
勞動基準法第7條 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,登記勞工之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日、本籍、教育程度、住址、身分證統一號碼、到職年月日、工資、勞工保險投保日期、獎懲、傷病及其他必要事項。前項勞工名卡,應保管至勞工離職後五年。 府社勞資字第1090166564號 |
20,000 元 |
| 2019/03/18 南投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9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、休息日、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,工資應由雇主照給。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,工資應加倍發給。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,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,亦同。 府社勞資字第1080065880號 |
— 元 |
| 2019/03/18 南投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前項出勤紀錄,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。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,雇主不得拒絕。 府社勞資字第1080065879號 |
—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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