絜璞國際企業有限公司
2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2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24條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9條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5/11/10 台中市 |
勞動基準法第24條 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 府授勞動字第1140284835號 |
20,000 元 |
| 2020/06/10 苗栗縣 |
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工資之給付,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,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,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;按件計酬者亦同;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,其中一日為例假,一日為休息日;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、休息日、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 定之特別休假,工資應由雇主照給。 府勞資字第1090097699號 |
—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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