義成工廠股份有限公司
8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34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6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4條(1次)、勞基法第32條第2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6/03/26 南投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府授勞資字第1150071144號 |
100,000 元 |
| 2024/08/19 南投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府社勞資字第1130206220號 |
90,000 元 |
| 2023/11/27 南投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府社勞資字第1120280456號 |
70,000 元 |
| 2023/04/24 南投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府社勞資字第1120098242號 |
60,000 元 |
| 2020/10/22 南投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;延長之工作時間,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,但雇主經工會同意,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,經勞資會議同意後,延長之工作時間,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,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。 府社勞資字第1090247203號 |
20,000 元 |
| 2019/01/08 南投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;延長之工作時間,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,但雇主經工會同意,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,經勞資會議同意後,延長之工作時間,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,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。 府社勞資字第1080012230號 |
— 元 |
| 2019/01/08 南投縣 |
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,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,依下列標準加給:一、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。二、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。三、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,延長工作時間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。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,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;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。 府社勞資字第1080012229號 |
— 元 |
| 2017/04/20 南投縣 |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雇主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,一日超過12小時。 府社勞資字第1060084971號書函 |
—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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