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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天鵝食堂

1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2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基法第7條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1/12/07
桃園市
勞基法第7條
雇主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名卡,或未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登記必要所載事項,或未保管勞工名卡至勞工離職後五年
110年府勞檢字1100255075號
20,000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