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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倉交通股份有限公司

20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35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基法第32條第2項(4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2次)、勞基法第36條第1項(2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(1次)、勞基法第24條第1項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5/02/10
台南市
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;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
南市勞安字第1132642431號
40,000 元
2024/12/04
產業園區管理局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經園高環字第1130103171號
20,000 元
2024/10/07
桃園市
勞基法第24條第1項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
113年府勞檢字1130218310號
20,000 元
2024/10/07
桃園市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113年府勞檢字11302183101號
50,000 元
2024/02/05
桃園市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112年府勞條字1120356306號
20,000 元
2023/06/12
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項
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
新北府勞檢字第11246600303號
40,000 元
2023/06/12
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
新北府勞檢字第11246600302號
20,000 元
2023/06/12
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新北府勞檢字第11246600301號
40,000 元
2023/06/12
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
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
新北府勞檢字第1124660030號
20,000 元
2023/03/03
桃園市
勞基法第38條第4項
未發給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特休未休日數之工資
112年府勞檢字1120001253號
20,000 元
2021/05/10
高雄市
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
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
高市勞條字第11032227700號
20,000 元
2020/07/10
台南市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;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
南市勞安字第1090725001號
40,000 元
2019/08/06
桃園市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108年府勞條字1080142883號
— 元
2019/08/06
桃園市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
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
108年府勞條字10801428831號
— 元
2018/11/21
苗栗縣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延長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一日超過十二小時。延長之工作時間,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;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,其中一日為例假,一日為休息日
府勞資字第1070196917號
— 元
2018/08/07
桃園市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107年府勞條字1070132103號
— 元
2018/08/07
桃園市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
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及休息日
107年府勞條字10701321031號
— 元
2017/12/10
台南市
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項第2款
未依規定給予勞工職業災害補償。
府勞條字第1061198223號
— 元
2017/08/10
台南市
勞動基準法第24條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。
府勞條字第1060710998號
— 元
2016/04/06
桃園市
勞基法第30條第6項
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
105年府勞條字 1050059819號
—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