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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全通運股份有限公司

11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4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基法第36條第1項(3次)、勞基法第24條;勞基法第39條(1次)、勞基法第32條第2項;勞基法第36條(1次)、勞基法第22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2條第2項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1/09/24
雲林縣
勞基法第24條;勞基法第39條
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;未依規定給付特別休假工資
110年府勞動一字1103422826號
40,000 元
2020/02/07
桃園市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
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
108年府勞條字1080317929號
— 元
2019/01/05
雲林縣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;勞基法第36條
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之限制、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。
府勞動一字第1073423907號
— 元
2018/08/07
桃園市
勞基法第22條第2項
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
107年府勞檢字1070142788號
— 元
2018/08/07
桃園市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107年府勞檢字10701427881號
— 元
2018/08/07
桃園市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
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及休息日
107年府勞檢字10701427882號
— 元
2018/07/18
高雄市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;晝夜輪班制更換工作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;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,其中一日為例假,一日為休息日
高市勞條字第10733264400號
— 元
2017/12/08
高雄市
勞動基準法第36條;勞動基準法第39條
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;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
高市勞條字第10636693500號
— 元
2016/04/06
桃園市
勞基法第30條第6項
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
105年府勞條字 1050070919號
— 元
2016/04/06
桃園市
勞基法第36條
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做為例假
105年府勞條字 10500709191號
— 元
2016/01/10
桃園市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
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做為例假
104年府勞條字1040321817號
—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