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
1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,37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基法第24條第1項(2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2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4條(2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5條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9條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6/07/15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5條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給加班費、使員工繼續工作4小時,未至少有30分 鐘之休息、連續工作8天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 南環字第1150021803號 |
430,000 元 |
| 2026/07/15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勞工特別休假日出勤,未發給工資 竹環字第1150018324號 |
50,000 元 |
| 2026/03/13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|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;勞基法第35條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、繼續工作4小時未有30分鐘之休息 南環字第1150005579號 |
160,000 元 |
| 2025/12/09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|
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南環字第1140040398號 |
200,000 元 |
| 2025/10/03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|
勞基法第35條 繼續工作4小時未有30分鐘休息 南環字第1140031394號 |
40,000 元 |
| 2025/09/02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|
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未給付勞工延時工資 南環字第1140028142號 |
150,000 元 |
| 2025/03/25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|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使勞工連續工作逾6日 南環字第1140010438號 |
50,000 元 |
| 2024/09/06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;勞動基準法第35條 出勤紀錄未記載相關出勤情形;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,未給予至少30分鐘之休息時間。 南環字第1130027645號 |
40,000 元 |
| 2024/07/09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一日之工作時間逾12小時 南環字第1130021518號 |
50,000 元 |
| 2024/07/09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未給付延時工資 南環字第1130021518號 |
100,000 元 |
| 2023/06/05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,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,依下列標準加給:一、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。...。 南環字第1120015287號 |
100,000 元 |
| 2018/07/26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24條 第32條第2項:「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;延長之工作時間,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…」。 第24條:「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,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:一、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。二、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…」。 南環字第1070014709號 |
— 元 |
| 2017/09/05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雇主延長勞工當日正常工時連同延長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,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竹環字第1060015482號 |
— 元 |
| 2017/05/05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雇主未依法給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竹環字第1060004403 |
—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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