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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漁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

3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21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(3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0/10/05
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
雇主應於每年年底,為次一年度預估成就退休要件勞工在次年3月底前於專戶足額提撥退休金
北市勞資字第10960718271號
210,000 元
2019/10/05
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
雇主應於每年年底,為次一年度預估成就退休要件勞工在次年3月底前於專戶足額提撥退休金。
北市勞資字第10860002652號
— 元
2018/08/01
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
未依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
北市勞資字第10760179902號
—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