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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東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

2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4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9條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4/05/15
台東縣
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
前項更換班次時,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。
府社勞字第1130105557號
20,000 元
2020/09/09
台東縣
勞動基準法第39條
第36條所定之例假、休息日、第37條所定之休假及第38條所定之特別休假,工資應由雇主照給。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,工資應加倍發給。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,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,亦同。
府社勞字第1090184957號
20,000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