艾杰旭顯示玻璃股份有限公司
6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73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4次)、勞基法第32條第4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6/04/13 雲林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定1個月46小時之限制 115年府勞動一字第1153411764號 |
110,000 元 |
| 2025/02/04 雲林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超過法定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1日12小時上限 114年府勞動一字1143406266號 |
90,000 元 |
| 2024/02/05 雲林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。 府勞動一字第1123433958號 |
140,000 元 |
| 2022/09/26 雲林縣 |
勞基法第32條第4項 未通知工會,未補給勞工適當休息時間 111年府勞動一字1113422599號 |
50,000 元 |
| 2022/03/02 雲林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一日超過十二小時;延長之工作時間,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。 111年府勞動一字第 1113408328號 |
50,000 元 |
| 2021/12/27 雲林縣 |
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未將發放工資、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、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。未經工會同意,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。未經工會同意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。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一日超過十二小時;延長之工作時間,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。勞工未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,其中一日為例假。 110年府勞動一字第 1103429708號 |
29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
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