芳鄰健身事業有限公司
1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—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7條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19/02/01 台北市 |
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7條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;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,其中1日為例假,1日為休息日;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、節日、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,均應休假 北市勞動字第10760733111號 |
—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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