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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

3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12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(2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24條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5/12/15
苗栗縣
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
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未依規定折算特別休假工資
府勞資字第1140247822號
20,000 元
2024/06/10
苗栗縣
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24條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未提供勞工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;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;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;未有一例一休
府勞資字第1130093099號
80,000 元
2023/11/10
苗栗縣
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
勞工之特別休假,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,雇主未發給工資
府勞資字第1120222976號
20,000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