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
3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2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(2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24條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5/12/15 苗栗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未依規定折算特別休假工資 府勞資字第1140247822號 |
20,000 元 |
| 2024/06/10 苗栗縣 |
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24條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未提供勞工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;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;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;未有一例一休 府勞資字第1130093099號 |
80,000 元 |
| 2023/11/10 苗栗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勞工之特別休假,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,雇主未發給工資 府勞資字第1120222976號 |
2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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