茂興通運股份有限公司
5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0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第2款(1次)、勞基法第24條第1項(1次)、勞基法第24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2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6條第1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3/05/05 新竹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第2款 依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,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,每八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十六日。 112年府勞資字1123930460號 |
20,000 元 |
| 2023/03/03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12年府勞檢字1120002726號 |
20,000 元 |
| 2023/03/03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112年府勞檢字11200027261號 |
20,000 元 |
| 2023/03/03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12年府勞檢字11200027262號 |
20,000 元 |
| 2023/03/03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112年府勞檢字11200027263號 |
2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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