莘茂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1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2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4/01/04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|
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雇主使勞工於第36條所定休息日工作,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,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3分之1以上;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3分之2以上。 中環字第1120020865號 |
2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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