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家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
7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26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項第2款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項第1款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13條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4/11/05 花蓮縣 |
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項第2款 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,雇主未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。 府社勞字第1130183436D號 |
20,000 元 |
| 2024/11/05 花蓮縣 |
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項第1款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傷害,雇主未依規定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。 府社勞字第1130183436C號 |
20,000 元 |
| 2024/11/05 花蓮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 未依規定保存勞工出勤紀錄。 府社勞字第1130183436B號 |
90,000 元 |
| 2024/11/05 花蓮縣 |
勞動基準法第13條 雇主於勞工職災醫療期間與其終止勞動契約。 府社勞字第1130183436A號 |
90,000 元 |
| 2024/03/06 花蓮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,其中1日為例假,1日為休息日。 府社勞字第1130034332B號 |
20,000 元 |
| 2024/03/06 花蓮縣 |
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。 府社勞字第1130034332A號 |
20,000 元 |
| 2019/01/10 台南市 |
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24條;勞動基準法第39條 未達基本工資;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。 府勞檢字第1071324433號 |
—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
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