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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吉韶即東湖髮藝

1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— 元
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18/11/06
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
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,或未記入發放工資、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、工資總額等事項,或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;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
北市勞動字第10760396831號
—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