蔣台福即清境西雅圖山莊
2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2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3/01/19 南投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府社勞資字第1120024475號 |
20,000 元 |
| 2016/12/12 南投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 未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,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。此項簿卡應保存1年 府社勞資字第1050259059號 |
—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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