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誠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

8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2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基法第36條第1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(1次)、勞基法第22條第2項;勞基法第24條第1項;勞基法第24條第2項;勞基法第27條;勞基法第30條第5項;勞基法第38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22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0條第6項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5/10/07
桃園市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
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
114年府勞條字1140240693號
20,000 元
2020/08/24
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
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
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8446號
— 元
2020/07/05
新竹縣
勞基法第22條第2項;勞基法第24條第1項;勞基法第24條第2項;勞基法第27條;勞基法第30條第5項;勞基法第38條第2項
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。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,不在此限。;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,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,依下列標準加給:一、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按平…;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,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其 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..;違反主管機關限期給付工資規定;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,並保存5年;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,由勞工排定之。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,得與他方協商調整。
109年府勞資字1093931837A號
— 元
2019/12/06
桃園市
勞基法第22條第2項
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
108年府勞檢字1080262746號
— 元
2019/12/06
桃園市
勞基法第30條第6項
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
108年府勞檢字10802627461號
— 元
2019/12/06
桃園市
勞基法第38條第4項
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特別休假日數,或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,雇主未發給勞工未休日數之工資
108年府勞檢字10802627462號
— 元
2018/09/03
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9條;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
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
北市勞動字第10760024161號
— 元
2018/05/05
新竹縣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勞工工作時間;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
107年府勞資字1070027040號
—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