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裁罰雷達

遠雄海洋公園股份有限公司

6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10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9條(1次)、勞基法第32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24條;勞基法第39條(1次)、勞基法第30條第5項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3/01/05
花蓮縣
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
更換班次時間未符合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
府社勞字第1110239228號
50,000 元
2022/01/06
花蓮縣
勞動基準法第39條
國定假日出勤未給予加倍工資。
府社勞字第1100246367號
50,000 元
2018/01/01
花蓮縣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
府社勞字第106021804號
— 元
2016/03/01
花蓮縣
勞基法第24條;勞基法第39條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
府社勞字第1050013805A、B號
— 元
2015/11/01
花蓮縣
勞基法第30條第5項
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。
府社勞字第1040177893號
— 元
2015/05/01
花蓮縣
勞基法第24條;勞基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
府社勞字第1040040134A、B號
—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