遠雄海洋公園股份有限公司
6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0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9條(1次)、勞基法第32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24條;勞基法第39條(1次)、勞基法第30條第5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3/01/05 花蓮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更換班次時間未符合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 府社勞字第1110239228號 |
50,000 元 |
| 2022/01/06 花蓮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國定假日出勤未給予加倍工資。 府社勞字第1100246367號 |
50,000 元 |
| 2018/01/01 花蓮縣 |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 府社勞字第106021804號 |
— 元 |
| 2016/03/01 花蓮縣 |
勞基法第24條;勞基法第39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府社勞字第1050013805A、B號 |
— 元 |
| 2015/11/01 花蓮縣 |
勞基法第30條第5項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。 府社勞字第1040177893號 |
— 元 |
| 2015/05/01 花蓮縣 |
勞基法第24條;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 府社勞字第1040040134A、B號 |
—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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