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邦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科分公司

1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5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4/11/05
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1日不得超過12小時;延長之工作時間,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。
竹環字第1130032244號
50,000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