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冠宏即芷芸美髮店
3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6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基法第21條第1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0條第6項(1次)、勞基法第46條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2/03/07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21條第1項 未達基本工資 111年府勞檢字1110012978號 |
20,000 元 |
| 2022/03/07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0條第6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111年府勞檢字11100129781號 |
20,000 元 |
| 2022/03/07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46條 雇主僱用未滿十八歲之人從事工作,未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或年齡證明文件 111年府勞檢字11100129782號 |
2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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