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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元福包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

11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1,58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5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(3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6條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4條;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 勞動基準法第70條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5/08/15
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78772號
200,000 元
2025/08/15
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6條
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
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787721號
40,000 元
2024/11/08
宜蘭縣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定上限; 使勞工連續出勤超過法定上限
府勞資字第1130166333號
150,000 元
2024/10/18
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57685號
120,000 元
2022/08/19
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
新北府勞檢字第11147466711號
120,000 元
2022/08/19
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新北府勞檢字第1114746671號
400,000 元
2022/07/05
宜蘭縣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定上限
府勞資字第1110078689號
50,000 元
2021/12/17
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新北府勞檢字第1104738832號
400,000 元
2021/11/05
宜蘭縣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定上限; 使勞工連續出勤7天以上
府勞資字第1100133478號
100,000 元
2020/03/04
宜蘭縣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定上限; 使勞工連續出勤22天。
府勞資字第1080209279號
— 元
2019/01/10
宜蘭縣
勞動基準法第24條;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 勞動基準法第70條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 未依法訂立工作規則,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。
府勞資字第1070175478號
—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