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
3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5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(3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5/11/25 金門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依前項更換班次時,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。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 原因,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,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八小時 府社勞字第1140100584號 |
20,000 元 |
| 2024/09/10 金門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依前項更換班次時,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。 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 原因,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者,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八小時 府社勞字第1130073067號 |
20,000 元 |
| 2023/11/30 金門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依前項更換班次時,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。 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 原因,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者,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八小時 府社勞字第1120104903號 |
1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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