鍾一純即新市早餐店
1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0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5條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9條;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1/05/10 台南市 |
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5條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9條;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休息;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;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使女工從事夜間工作不符法定要件。 南市勞安字第1100351772號 |
10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
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