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鐶琪塑膠股份有限公司中港分公司

3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9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2次)、勞基法第32條第2項;勞基法第35條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1/07/01
加工出口區管理處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;勞基法第35條
1.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。2.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,未有三十分鐘之休息,雇主未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。
經加港四字第1100100726號函
70,000 元
2020/08/04
加工出口區管理處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之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經加港四字1090100986號
20,000 元
2018/04/03
加工出口區管理處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經加港四字第10701001870號
—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