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鑫光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

13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59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基法第24條第1項(3次)、勞基法第24條第2項(2次)、勞基法第32條第2項(2次)、勞基法第36條第1項(2次)、勞基法第23條第2項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6/01/13
桃園市
勞基法第24條第2項
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
114年府勞條字1140345409號
50,000 元
2024/11/04
桃園市
勞基法第23條第2項
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,或未將發放工資、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、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,或未保存勞工工資清冊五年
113年府勞檢字1130270672號
20,000 元
2024/11/04
桃園市
勞基法第30條第5項
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
113年府勞檢字11302706721號
90,000 元
2024/11/04
桃園市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
雇主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逕自分配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間於其他工作日;或雖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,每日超過二小時或每週超過四十八小時
113年府勞檢字11302706722號
50,000 元
2024/11/04
桃園市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
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
113年府勞檢字11302706723號
50,000 元
2023/11/03
桃園市
勞基法第24條第1項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
112年府勞條字1120246987號
150,000 元
2023/06/10
苗栗縣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延長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一日超過十二小時。延長之工作時間,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。;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,其中一日為例假,一日為休息日。
府勞資字第1120109905號
40,000 元
2023/01/04
桃園市
勞基法第24條第1項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
111年府勞條字1110302665號
100,000 元
2021/12/07
桃園市
勞基法第24條第1項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
110年府勞條字1100255750號
20,000 元
2021/12/07
桃園市
勞基法第24條第2項
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
110年府勞條字11002557501號
20,000 元
2017/11/10
桃園市
勞基法第80條
拒絕、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者
106年府勞檢字10602205082號
— 元
2017/11/10
桃園市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
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
106年府勞檢字10602205081號
— 元
2017/11/10
桃園市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106年府勞檢字1060220508號
—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