鑫光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
13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59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基法第24條第1項(3次)、勞基法第24條第2項(2次)、勞基法第32條第2項(2次)、勞基法第36條第1項(2次)、勞基法第23條第2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6/01/13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114年府勞條字1140345409號 |
50,000 元 |
| 2024/11/04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23條第2項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,或未將發放工資、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、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,或未保存勞工工資清冊五年 113年府勞檢字1130270672號 |
20,000 元 |
| 2024/11/04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0條第5項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113年府勞檢字11302706721號 |
90,000 元 |
| 2024/11/04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雇主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逕自分配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間於其他工作日;或雖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,每日超過二小時或每週超過四十八小時 113年府勞檢字11302706722號 |
50,000 元 |
| 2024/11/04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113年府勞檢字11302706723號 |
50,000 元 |
| 2023/11/03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12年府勞條字1120246987號 |
150,000 元 |
| 2023/06/10 苗栗縣 |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延長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一日超過十二小時。延長之工作時間,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。;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,其中一日為例假,一日為休息日。 府勞資字第1120109905號 |
40,000 元 |
| 2023/01/04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11年府勞條字1110302665號 |
100,000 元 |
| 2021/12/07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10年府勞條字1100255750號 |
20,000 元 |
| 2021/12/07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110年府勞條字11002557501號 |
20,000 元 |
| 2017/11/10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80條 拒絕、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者 106年府勞檢字10602205082號 |
— 元 |
| 2017/11/10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106年府勞檢字10602205081號 |
— 元 |
| 2017/11/10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6年府勞檢字1060220508號 |
—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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