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麒安即大業農產行
6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4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基法第36條第1項(2次)、勞基法第24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8條第4項(1次)、勞基法第23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0條第6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2/12/06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111年府勞條字1110286533號 |
20,000 元 |
| 2022/12/06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111年府勞條字11102865331號 |
20,000 元 |
| 2018/09/06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8條第4項 未依規定發給勞工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日數之工資,或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,未依規定發給勞工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日數之工資。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3536號 |
— 元 |
| 2018/06/06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23條第2項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,記入工資計算項目、總額、發放金額等事項,並保存五年 107年府勞檢字1070083386號 |
— 元 |
| 2018/06/06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0條第6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107年府勞檢字10700833861號 |
— 元 |
| 2018/06/06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及休息日 107年府勞檢字10700833862號 |
—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
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