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飛狼露營旅遊用品股份有限公司

3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2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8條第4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9條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2/03/04
台北市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,其中1日為例假,1日為休息日
北市勞動字第11060865301號
20,000 元
2019/06/06
桃園市
勞基法第38條第4項
未發給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特休未休日數之工資
108年府勞檢字1080084270號
— 元
2019/06/06
桃園市
勞基法第39條
例假、休息日、第37條所定之休假及特別休假未依規定加給工資
108年府勞檢字10800842701號
—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