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市高爾夫股份有限公司
1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4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0/11/05 台東縣 |
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,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,依下列標準加給:一、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ㄧ以上。二、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。;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1日不得超過12小時。 府社勞字第1090230241號 |
4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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